广州跨境电商B2B出口53.9万票
10月9日,"电子商务报"获悉,广州海关下个月(8月)监管B2B出口报关单和跨境电子商务报关单,总值1亿元(36.9亿元),其中货物价值比7月份增长30.7%。
根据企业的经营模式,跨境电子商务的B2B出口可分为两类,一种是"跨国界电子商务的B2B直接出口",海关监管代码为9710,适合国内企业在与境外企业进行交易后,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向海外企业出口货物。
另一种是"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库",海关监管代码为9810,适合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向海外仓库出口货物,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从海外仓库到买方的交易。
通过跨国界电子商务的B2B出口,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国家跨境电子商务政策的红利,还可以享有优先检查权,这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清关成本,提高通关效率。
据报道,新的B2B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政策有效地带动了广州、佛山、肇庆等三个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在广州海关范围内的业务发展。据统计,今年1-8月,广州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优势,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进出口257.7亿元,同比增长11.8%,居全国前列。佛山市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进出口175.2亿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3.6倍。
电子商务报"获悉,7月1日,海关总署在北京、天津、南京、杭州、宁波、厦门、郑州、广州、深圳、黄埔等地开展了跨国界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项目。
有关数据显示,在跨国界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项目的第一个月,全国10个试点海关共抽查和发放了390.4万张选票。
此外,根据海关总署的公告,从今年9月1日起,又增加了上海、成都、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,对跨境电子商务进行B2B出口监管试点。